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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程安全的監督申請需要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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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工程安全的監督申請需要什麼材料?

交通工程安全的監督申請需要什麼材料?

建設單位應當在辦理施工許可證或者辦理開工報告批准手續前三十個工作日內,向市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申請辦理交通工程質量監督手續,並提交以下資料:

1、質量監督申請書,包括工程項目名稱及地點、建設單位、聯繫方式等內容;

2、初步設計、施工圖批覆檔案;

3、設計、施工、監理等合同;

4、從業單位的資質證明材料;

5、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資料。

對符合基本建設程序的交通工程,市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當自收到質量監督申請資料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出具質量監督通知書

對不符合基本建設程序的交通工程,市交通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告知原因,同時向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建設單位完善基本建設程序。交通工程符合基本建設程序後,建設單位應當重新辦理交通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二、交通工程監督管理檢查的內容是什麼?

對從業單位及從業人員的監督檢查內容主要包括:

1、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況;

2、項目質量保證體系、項目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建立和執行情況;

3、工程實體質量和質量管理行爲,使用的材料、設備質量情況;

4、工程監理、試驗檢測工作情況;

5、工程質量保證資料的收集歸檔情況;

6、對施工現場易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部位以及重點作業環節的監管情況

7、安全教育培訓情況

8、從業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其他質量、安全行爲。

綜上所述,建設單位在拿到交通工程項目後,在項目正式動工之前,應當先辦好工程監督管理手續,帶上工程施工許可證、資質證明、工程監督申請書等材料,去當地的工程管理部門申請。等拿到通知書後,在建設過程中,就應當履行其安全監督責任,確保工程安全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