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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拆遷資訊公開的內容如何書寫

拆遷安置律師解答 閱讀(1.24W)
申請拆遷資訊公開的內容如何書寫
律師解析:申請拆遷資訊公開的內容:
1、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
2、單位於X年X月X日透過電子郵件/信函/電報/傳真/當面方式提出政府資訊公開申請,申請獲得資訊。
3、經審查,單位的申請行爲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二十條規定,機關予以受理。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八條
爲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要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