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貨物合同(適用委託物流公司運輸貨物)文字
{子問題開始}貨物運輸合同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公司內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021- 電話:
傳真: 021-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的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 貨物的名稱、體積、數量、規格、包裝、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點、收發貨人名稱及詳細地址,以雙方確認的運單為準。
二. 運輸的質量及安全要求
1. 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運抵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
2. 該貨物如未經甲方同意在運輸過程中不得轉車及和其他產品混裝。
三. 貨物的裝卸責任及方法
1.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和貨物的屬性及外包裝標誌進行裝卸、堆放並保證貨物的安全和完整。
2. 對包裝不符承運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在開始承運時指出並要求甲方採取措施改進,如乙方開始承運,則應視為包裝符合承運要求。
四. 貨物交接手續
1. 甲方憑裝貨手續及時發貨。裝貨時,乙方應派人(或駕駛員)在現場點件交接,並檢視包裝及裝載是否符合規定要求,乙方確認無誤後,應簽字確認。
2. 貨物運達指定地點後,收貨人和乙方應在場點件交接,收貨人確認無誤後,乙方應要求收貨人在乙方所持送貨單據上籤章,如發現差錯,雙方當事人應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由收貨人在送貨單上批註清楚。
3. 乙方送交收貨人的貨物如被拒收,乙方需及時聯絡甲方並說明拒收的原因。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的權利:
(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確認的規定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
(2) 甲方有權對乙方送貨的過程進行監督/指導以確保送貨質量。
(3) 貨物承運後,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
2.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送貨的單據等相關檔案.
(3) 甲方應提供貨物的數量、體積、重量、性質及收貨人名稱地址與電話。
六.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的權利:
(1) 經甲方認可後,乙方有權向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
2. 乙方的義務:
(1) 在承運期間,乙方對承運貨物應負全部責任,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否則應按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 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運輸程式的有效檔案完成甲方的運輸任務。若甲方委託乙方收取票據或現金,乙方須及時將票據或現金送達甲方。
(3) 乙方應保證提供符合運輸貨物運輸條件的運輸工具(必須保證證照齊全、有效並已投保貨險和車險)運輸車輛均應為無蛀蟲、無異味、清潔乾燥且得到良好保養。
(4) 乙方在派車單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負責賠償”七.2”所列各項責任。
(5) 未徵得甲方同意,不能同車裝載非甲方貨物、不得擅自將所託運貨物運往其他卸貨地點,不能中途換裝其他車輛,除車輛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原因外,違例事件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追究責任予以索賠及處罰。
(6) 乙方須在運輸過程中定時向甲方反饋資訊,如有特殊情況發生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供處理方案,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處理。
(7) 乙方裝卸工,駕駛員等全部人員在承運甲方貨物過程中的任何階段(包括但不限於運輸準備工作、準備階段、預備運輸公司等)其安全保障、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其人員也和甲方不存在任何關係。如甲方承擔了相關責任,可向乙方追償。
七. 違約責任
1. 乙方責任
(1) 由於乙方過錯,造成貨物逾期到達,乙方將提供甲方及收貨方全部損失的賠償。
(2) 若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且未提前書面通知甲方,則因貨物晚到造成收貨方及甲方的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3) 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汙染/損壞的,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
(4) 由於乙方過錯,造成甲方委託乙方收取的票據或現金未能及時送至甲方,而導致甲方與收貨方產生的糾紛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 乙方應在每筆運輸業務完成後向甲方及時提供本次運輸任務完整的簽收單(由收貨人簽收確認),乙方需憑簽收單向甲方開票收款,若乙方未提供簽單(或提供的簽收單有瑕疵)而導致甲方與收貨方產生的糾紛(包括但不限於貨款不能收回)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客戶投訴送貨人(乙方)服務態度不好不配合,或者送貨不及時,客戶第一次投訴警告,第二投訴乙方自願支付人民幣300元給甲方作為甲方處理的費用。
八. 保險責任
1. 貨物保險手續及費用概由乙方承擔,並辦理。
2. 如出現貨險,甲方可配合乙方處理險情,同時甲方及時提供貨物的發票及索賠委託書供乙方要求理賠用。
九. 合同履行保證金
乙方於簽定本合同當日支付人民幣 元給甲方,此款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和<<合同法>>第60條規定乙方義務的保證,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同意甲方可以直接從該款中扣除應由乙方承擔責任所造成的任何損失,如合同未到期,乙方應在扣除該款後三日內補足此款。合同履行結束,此款(如有扣除,僅無息退回餘款)無息退還乙方。
十. 運費計算標準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甲方公司規定結算,運價中未含地點,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2. 結算日期: 日關賬,關賬後的第二個月 日支付運輸貨款。
十一乙方承運(或介紹的)的任何車輛對(任何一輛車子)的任何事故都和甲方無關。無論何種情形,貝殼*司均不承擔乙方承運過程中的任何風險,如甲方承擔或支付了相關的費用,均可向乙方追償,乙方放棄任何抗辯權利。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
十三.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提交合同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事後又無補充協議的,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執行。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