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運輸合同>其它運輸合同>

合同的特點是什麼運輸合同的特點

其它運輸合同 閱讀(5.12K)
合同的特點是什麼運輸合同的特點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運輸合同的特點

運輸合同具有以下幾個特徵:

第一,運輸合同屬於提供勞務的合同,合同標的為運輸勞務。

運輸合同的核心內容是承運人為旅客或者託運人提供的運輸勞務。運輸勞務本身雖然不會產生具體、有形的“勞動成果”,但卻可以使旅客和託運人獲得服務並從中受益。

第二,運輸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在運輸合同中,承運人運輸旅客或者貨物,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費,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具有對待給付關係。

第三,運輸合同一般為諾成合同。

客運合同是諾成合同,因為該合同自承運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時成立。貨運合同一般為諾成合同,但也有一些是實踐合同。

第四,運輸合同多為格式合同。

一般地,運輸合同的條件是由承運人預先明確的,作為運輸合同具體表現形式的客票、貨運單或者提單也都是統一印製的,符合格式合同的特點。

以上是運輸合同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