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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運輸合同模板

貨物運輸合同 閱讀(2.23W)

委託運輸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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託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須提前五個小時將貨運計劃通知乙方,並如實告知乙方貨物的名稱、數量、裝貨時間、地點等有關資料。

2、甲方須提供正確的收貨單位資料(名稱、地址、聯絡電話、聯絡人)。

3、甲方提供的貨物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註明貨物品名,須包裝合格。

4、甲方根據規定按約足額支付運輸費用。

5、託運貨時,應宣告貨物實際價值。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設施良好的運輸車輛和優質的服務。

2、根據甲方的運輸計劃優先落實,確保貨物在規定時間內運達甲方的目的地(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災害除外)。

3、乙方託運甲方貨物到達甲方目的地後,有義務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及指定收貨人。

4、如有特殊原因延遲貨物到達期限,乙方須如實向甲方報知詳情,不得欺騙,隱瞞。

二、違約條款

甲方責任:

1、甲方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運費,如因甲方原因延誤支付運費,每日按運費金額的0.5%向乙方交付滯納金。

2、甲方如匿報貨物品名、數量、規格和性質從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須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責任:

1、甲方託運或收到的貨,經驗貨後如發現數量短缺及外包損壞、在裝卸或運輸途中造成破損而且是導致貨物損壞、丟失的,乙方須按甲方銷售額全額賠償(需在5個工作日完成)。

2、乙方在符合法律和法規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缺少、變質、汙染、損壞的,乙方不負責任:

① 不可抗力;

②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 貨物合理損耗;

④ 包裝內在缺陷,造成貨物虧損;

⑤ 包裝體外表面完好而內在裝貨物毀損或滅失;

⑥ 甲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致使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其他處理;

⑦ 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3、如乙方所運貨物無法在規定時間內送達甲方收貨處,應提前告知收貨人,尋求諒解;如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貨物延期,每延誤一天,乙方應承擔逾時責任(每延遲一天扣1000元,以此類推)。

4、乙方工作人員不得無故向甲方客戶收取任何費用,如有發生,每次罰款500元。

5、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工作人員不得無故同甲方客戶爭吵,如有發生,每次罰款500 元。(在不威脅乙方工作人員人身安全下)

6、貨物到達目的地後,乙方應提供不低於一百平方米的倉庫卸放貨物。

7、由於貨物在倉庫內乙方保管不善原因,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8、不得弄虛作假,不得多報立方數、噸數否則罰款5000元(以貨物的實際體積計算)。

三、甲方知情權:

1、乙方應對甲方出發貨物的執行狀況進行全程跟蹤;甲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途情況和預計到達時間。在甲方查詢物流資訊時,乙方不得對甲方或甲方客戶提供不真實的資訊,如果因為乙方提供的資訊誤導甲方或甲方客戶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每次罰款2000元。

2、乙方工作人員不得向甲方客戶提供和乙方工作無關的資訊。

3、甲方發運貨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貨物啟運後乙方應及時將發運情況通知甲方。

四、拒付條款:

如乙方未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甲方可拒付當票運費。

五、費用條款

1.計算方式:元/立方

2.以上價格包含送貨上門的,為6立方以上價格,6立方以下另加送貨費100元。

3.每次運輸交易,乙方都將為甲方全額保險。

4. 運費按雙方協定的長途運費(起點福建省晉江舒華公司,終點為甲方指定的 省各地點),且需送貨上門,並保證貨物無損傷(甲方客戶收到的貨)

5、付款方式:乙方憑貨運單以及客戶籤回的發貨清單,於次月15日前同甲方對帳,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規運輸發票後、單據、對帳單到齊後30個工作日內付清所開發票貨款。

6、備註(1);乙方必須提供客戶籤回的發貨清單和裝箱清單,若無客戶簽單,甲方有權拒付運費。

7、備註(2):貨運時小時內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間為,由甲方地點發出,5立方以上72小時內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5立方以下96

8、 乙方承諾不因雙方發生理賠、運費結算爭議而擅自拖延貨物時效或扣貨情況的出現。

9、價格如有變動,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15個工作日內這段期間有權依舊履行本合同。若甲方15日後未提出書面異議的按照新的價格履行合同;如果有異議不能在15日的期限達成新的協議,本合同自動終止執行。

六、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有異議,交甲方總部的當地人民法院仲裁,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

七、補充協議(見附件)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有效期暫定為半 年,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八、責任排除

不可抗拒因素:

1、自然災害如地震、雪崩、斷路、洪水、意外火災等;

2、戰爭或軍事行動;

3、核實驗或核爆炸;

特殊情況:

1、非乙方因素造成的路上延誤如塞車、封路;

2、由於甲方提供的收貨地址和聯絡電話有錯誤。

九: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蓋章: 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