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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責任程度如何劃分

醫療事故責任 閱讀(1.08W)

在對醫療事故進行處理的時候,必須要先對事故的責任程度進行一個劃分,這樣才能比較好的確定彼此的責任,然後對醫療事故進行相應的處理,那麼你知道醫療事故責任程度是如何劃分的嗎?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介紹。

醫療事故責任程度如何劃分

一、醫療事故責任程度如何劃分

每當發生了醫療事故後,都會有醫療事故責任程度劃分的問題存在,那麼就需要醫療事故鑑定機構,醫療事故鑑定的任務是綜合分析醫療過失導致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狀況等因素,判定醫療過失行為的責任程度。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

(1)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賠償全部損失的100%)

(2)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賠償全部損失的60-90%)

(3)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賠償全部損失的20-40%)

(4)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賠償全部損失不超過10%)

實踐中還存在對等責任:即醫、患雙方各負擔50%。

責任程度的不同,對於賠償數額的影響較大,顯不了過錯程式與承擔責任一致的原則,比原《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確定的只要鑑定為事故不考慮責任程度一律承擔100%賠償的內容較為公正、合情合理。

二、醫療事故責任認定條件有哪些

1、醫療事故的行為人,必須是經過考核和衛生行政機關批准或承認,取得相應資格的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因診療護理工作乃是群體性的活動,有時構成醫療事故的行為人,也可以是從事醫療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人員。

2、醫療事故的行為人必須有診療護理工作中的過失。

3、必須是發生在診療護理工作中,也包括為此服務的後勤和管理。

4、給病員造成危害的結果,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即“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

5、危害行為和危害結果之間,必須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否則不能認定為醫療事故。如果在發生多因一果的情況下,必須具體分析各自原因與作用,慎重判定。

綜上可知,醫療事故責任程度主要包括了四方面的,即上文中介紹到的完全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以及輕微責任。具體內容,大家可以從上文中進行詳細瞭解。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聯絡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