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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等醫療事故責任分擔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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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等醫療事故責任分擔哪些?

甲等醫療事故責任分擔哪些?

1、醫療事故的民事責任

構成醫療事故的絕大多數案例屬於民事案件。民事案件多以經濟賠償為主。我國民法是調整一定範圍內的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的各種法律規範的總稱。而醫療事故法正是調整一定範圍的人身關係的法律規範,是調整醫療事故引起的醫療衛生機構與其他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公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規範。

2、醫療事故的行政責任

對造成醫療技術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員,醫療單位應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吸取教訓,一般可免予行政處分;對情節嚴重的,也應當依照本辦法第20條的規定,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個體開業的醫務人員所造成的醫療事故,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根據事故等級、情節、本人態度,除責令其病員或家屬一次性經濟補償外,還可以處一年以內的停業或者吊銷其開業執照。

3、醫療事故的刑事責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規定,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份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醫療事故賠償專案有哪些?

1、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2、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週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6、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綜上所述,醫療事故分為幾個等級,其中甲等事故是嚴重的一種。發生這樣事故,醫院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對存在過失的醫護人員要開除,公安機關立案的,還會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患者家屬可以委託做一個傷殘鑑定,這樣主張經濟賠償的時候有據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