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醫療糾紛>醫療事故責任>

醫院誤診是否有過錯會怎樣判斷

醫療事故責任 閱讀(2.02W)
醫院誤診是否有過錯會怎樣判斷
律師解析:1、責任性誤診,任性誤診是指醫生馬虎從事、疏忽大意,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的誤診。在臨床工作中,各科均有各自的一套採集病史和檢查檢驗程式,醫生必須遵照執行,結合各病例的特點,認真完成診斷工作,否則就有可能造成誤診。常見的責任性誤診錯誤有下列幾種:採集病史草率,不詳細詢問病史,不重視患者或家屬提供的情況;忽視其他醫療單位或其他科的資料,不重視陪護醫務人員意見;不認真分析病因,放棄關鍵性的檢查專案、盲目自信,不聽取他人意見,甚至不執行上級醫生的指示;對疑難問題不及時請示或會診,擅自魯莽行事。
2、技術性誤診,術性誤診是由於醫生的專業技術水平低下造成的。醫學各學科均有自身的一整套科學規律,各級醫生必須達到技術水平的要求才能勝任醫療工作。否則,儘管醫生使出渾身解數,也仍然不可避免誤診的發生。為了提高醫生的專業技術水平,衛生行政部門設立了各種考試製度和一系列專業教育的規定,並且在臨床工作中,建立了查房、會診、病例討論等規章制度,努力減少技術性誤診的發生率。但是,個別醫務人員仍然不注意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對於某些疾病,基本醫生應該達到的專業水平,依據當前的臨床表現和檢查結果,如果應該確診而沒有確診或錯診,則屬於誤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條
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