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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費用支付原則是怎樣的呢

醫療事故鑑定 閱讀(1.71W)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費用一般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那麼,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費用的支付原則是怎樣的呢?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費用支付原則是怎樣的呢

1) 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預先繳納鑑定費;

2) 衛生行政部門移交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的當事人預先繳納鑑定費;

3) 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於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後,對需要移交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鑑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

4) 法院首次委託鑑定的,由醫療機構繳付;

5) 對首次鑑定不服,再次申請鑑定的,由申請再次鑑定人繳付;

6) 經鑑定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經鑑定不屬於醫療事故的,鑑定費由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的當事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