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如起訴的時候需要起訴書,法院審理最後會依法作出判決書。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民事債務糾紛起訴書範文
民事起訴狀 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原告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告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請求事項:(寫明向法院起訴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起訴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絡地址)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具狀人:(簽名或蓋章) XX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