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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損害賠償的條件

發生醫療糾紛的原因有一部分原因是不知道是否應該找醫院賠償,因為要求醫療損害賠償是有條件的,那麼申請醫療損害賠償的條件有哪些呢?本站小編在下文就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醫療損害賠償的條件

一、醫療損害賠償的條件

1、過錯醫療行為

由於醫療行為具有高度專門性的特點,所以就一般性的診治活動而言,醫生享有高度自由裁量權,患者應當予以配合,當然醫生應謹慎注意患者的健康利益,否則該行為違法。

2、損害後果

損害後果是指病員生命健康權所遭受的損害,包括病員死亡、殘廢、組織器官損傷導致功能障礙以及其它損害後果。精神損害也屬於損害後果,在醫療糾紛案件中,患者因醫療過失、醫療過錯往往會造成身體上的傷害,並由此引發精神上的困擾和痛苦,因此絕大多數的受害人(包括直接受害人患者和間接受害人患者的親屬)都會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這個比例大大高於其他型別的侵權案件。

3、過錯醫療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構成醫療損害賠償責任,要求醫療違法行為與患者人身損害後果之間必須具有因果關係。現代法制的基本原則是責任自負,要求每個人對自己的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後果負責。因果關係是任何一種法律責任的基本構成要件,它要求行為人的不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具有因果關係,唯有此,行為人才對損害結果負責。在醫療損害責任中,醫療機構只有在具有違法性的醫療行為與患者人身損害後果具有因果關係的情況下,才就其醫療違法行為負損害賠償責任。

二、醫療損害賠償責任與醫療事故賠償責任的區別

“醫療損害賠償責任”與“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無論是法律適用、醫療鑑定,還是賠償專案、計算方法和賠償數額都具有很大不同。

第一,在法律適用方面。醫療損害賠償案件要適用《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而醫療事故損害賠償案件則要適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配套的的法規檔案。

第二,在醫療鑑定方面。醫療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一律需要醫療事故技術鑑定,而醫療損害賠償案件則可能需要司法鑑定。

第三,在損害賠償方面。醫療損害賠償和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的最顯著區別就表現在賠償專案、賠償係數和賠償數額上的不同。

1、賠償專案。醫療事故損害賠償包括11項,而人身損害賠償包括12項,二者除了在專案計算上存在差異外,後者較前者還增加一項“死亡賠償金”。

2、賠償係數。醫療事故損害賠償要考慮責任程度、原發疾病、事故等級等因素,而人身損害賠償則要考慮過失參與度、責任程度、損害結果、因果關係、收入差異等因素。

3、賠償數額。如前所述的各種區別,直接結果就是造成賠償數額的差異。其中主要差別就在於“死亡賠償金”。

行為與結果是存在因果關係的。當然醫療損害賠償的內容是非常多的,有疑問的,小編建議登入本站平臺諮詢專業的律師,這是很有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