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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企業退休金2022有哪些方面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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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企業退休金2022有哪些方面的調整?

一、吉林省企業退休金有哪些方面的調整?

重點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推進參保擴面。重點是實施全民參保登記計劃。

二是抓好養老保險制度重大改革。繼續把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作為重中之重,確保制度並軌平穩有序;全面落實養老保險制度總體改革、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完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遺屬待遇和病殘津貼等重大政策。

三是提高待遇標準。按照國家部署,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最低標準和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工傷保險待遇水平。

四是完善醫保制度。以精準化保障為目標,健全大病保險制度,擴大失能人員醫療照護保險制度試點範圍和跨省異地就醫即時結算範圍,建立重特大疾病“特藥”保障機制。

二、調整辦法和標準是什麼?

按國家要求,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標準如下: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2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5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月增加額為2016年底本人統籌專案內月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

(三)傾斜調整。以下退休人員在上述調整標準基礎上,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高齡退休人員。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年滿70-74週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79週歲的每月增加50元;年滿80週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縣(市、區)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

3.企業工傷退休人員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數額不足50元的,按50元執行。

4.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標準調整後,基本養老金達不到調整後當地(所在市、縣,省直管統籌單位為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給予補足到該水平。

(四)其他事宜。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其退休人員由基金支付的基本養老金按前述調整辦法和標準執行。

三、如何審批和發放?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由用人單位或退休人員檔案管理機構填寫省統一制定的審批表,經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稽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按時足額發放。

總而言之,吉林省對企業退休人員的退休金有關政策也作了一些調整,到底吉林省企業退休金有哪些方面的調整?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養老金和個人的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是直接成正比的,各省地市也會根據物價水平進行一定的調整,但大致上是直接和繳費年限和繳費基數掛鉤的,因此每人的情況會有具體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