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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髮放 | 賬戶的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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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髮放 賬戶的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一、退休金髮放 賬戶的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社保局養老待遇科工作人員介紹,社保局對於養老金髮放一般會在每月10日軋賬,接下來,還需經過資料核對、財政請款等幾個環節,並在15日前將款項撥付到各養老金代發銀行,再由銀行發放到領取養老待遇人員的賬戶。所以,在正常情況下,離退休人員在每月15日至20日就能領到當月的養老金。

養老金款項撥至各代發銀行後,銀行發放到離退休人員賬戶也需要一定時間,如果碰上節假日等特殊情況,可能發放時間會稍有延後。不過,國家對養老金的發放時間並沒有作統一要求,因此,在月底前將當月的養老金髮放到位都算是正常的。

二、養老金髮放領取標準

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準為基數,20XX年至20XX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XX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計發基本養老金。

6、“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綜合上面所說的,退休金一般是針對於公民達到了退休的年齡而所要領取的金額,一般退休金會在每月的十五到二十號進行發放,但如果存在的地區不一樣,所發放的時間就會不一樣的,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