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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調整退休金

退休政策 閱讀(3.01W)
今年10月調整退休金

當前,我國關於退休的政策,其實主要就是指延遲退休,而這也是大多數人最為關心的內容。延遲退休年齡,指國家結合國外有些國家在討論或者已經決定要提高退休年齡的政策來綜合考慮中國人口結構變化的情況、就業的情況而逐步提高退休年齡來延遲退休的制度。2013年11月12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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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退休人員退休金調整內容


根據北京市關於201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最新訊息:

為保障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範圍內退休人員(含退職、退養人員,下同)的基本生活,經批准,現對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6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應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四)退休人員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3573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月養老金在3573元及以上,低於5073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月養老金在5073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按絕對額增加養老金後(不含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增加的調整金額),上一檔養老金水平低於下一檔調整後上限的,按下一檔調整後的上限確定(具體標準見附件)。

(五)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檔案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770元/月的,補足到3770元/月。

(六)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戰部、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解決原工商業者生活困難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9號)精神,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770元/月的,補足到3770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2018年以後北京最低的退休金是應該不會低於1500元的,可是同樣的北京目前對於退休金的繳費標準也已經提高到了一千元,根據北京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員來介紹,退休金肯定是多繳多得的,未來北京的養老金待遇會根據實際狀況不斷的進行調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