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長春市退休金是怎麼調整的?
採用“定額調整 掛鉤調整 特殊調整”方式。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80元。
2、掛鉤調整:採取了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養老金水平掛鉤的方式。
3、與繳費年限掛鉤:
繳費年限在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36年(含)以上的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5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
4、特殊調整:截止12月31日為限,年滿70~74週歲的每月增加70元,年滿75~79週歲的每月增加80元,80週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90元。
二、哪些情況下可以辦理退休?
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週歲,女幹部年滿55週歲,女工人年滿50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週歲,女年滿45週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退休手續怎麼辦理?
1、用人單位持職工已簽字的《養老保險手冊》,到社保分中心打《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及平均工資指數情況單》;
3、將審批後的《長春市城鎮企業職工退休審批表》、《退休人員養老待遇檔案》等材料送交社保分中心進行退休待遇稽核。
綜上所述,長春市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可以領取一筆退休金,長春市會每年進行調整,根據今年的政策,針對退休人員不同情況有不同辦法,如果採取定額的,每月固定增加80元,如果繳費年限很長,還會根據其繳費的年限,按月增加一筆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