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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退休金補發時間是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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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退休金補發時間是什麼時候?

一、杭州市退休金補發時間是什麼時候?

大多地區已公佈調整辦法的省份,7月底全部發放到賬。

影響退休金的因素:

一是繳費比例。企業繳費是按照60%到300%,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是三個檔次60%、80%、100%。基本原則是多繳多得。

二是繳費年限。這不用多說,大家都能想到,肯定是繳費年限年限越長,養老金就越高。

三是退休地的社平工資水平。退休地社平工資越高,退休金就越高越高。其實,這也能理解,畢竟生活水平高的地方消費高,消費高了,退休金為了保障老人們的老年生活水平也相應提高了。

四是退休的增發養老金因素。國家發明獎得主、獨生子女父母、勞動模範等等都影響退休金加成。

五是養老金計算公式。雖說全國的養老金計算公式基本一樣,但各地也許有細微差別。

六是過渡性養老金因素。90年代中期前參加工作,沒有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會每年額外多計算1.3%左右的過渡性養老金。這相當於,按照社評基數的1.6倍,繳納養老保險一年。

二、到退休年齡後何時能領到退休金

《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按規定,一般情況下,社保繳費年限至少達到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以出生日期為準,提前1-2個月(各地要求不同,)按社保機構的要求辦理退休手續,通過稽核的人,就正式成了退休人員,從生日的次月開始享受養老金,生日當月還是要交保險費用的。

1、沒能按時辦理退休稽核,無法按時發放養老金的

如果是因為社保機構工作人員的原因,沒能按時辦理退休稽核的,這種情況一般會在開始發第一個月養老金的時候,補發之前應發的養老金。但如果是因為個人的原因,耽誤了退休手續的辦理,就不一樣了,一般會從通過退休稽核的當月起,開始發放養老金,但不會補發之前的養老金。

2、如果因為社保繳費年限不夠15年,不能按時退休,需要延時繼續繳費的

社保交不夠15年,無法退休的,現在絕大多數地區都不允許補繳了。但允許延時繳費,延時退休。什麼時候達到15年的最低繳費年限,就從次月開始享受養老金。如果年紀很大,身體不好,繳費年限又實在太少,實在等不及交夠15年的,則可以辦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一次性補齊至15年。一般自補齊之月的次月起,開始領取養老金。不過近幾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補繳政策也開始收緊了,現在允許補繳,不等於將來也允許。已經有幾個地區不允許補了。建議提前計劃,無論如何在達到退休年齡前繳滿15年,獲得一份可以終身享受的養老金,晚年有一份基本的依靠。

綜上所述,退休是為了保護我國勞動者,在勞動年齡後進行相關的勞動保護的原則。勞動者在我國規定的年齡後,進行相應的退休領取自身的退休金。相關的勞動者還要符合我國的法律規定,繳納相關的退休金達到國家規定的繳納年限後,進行相應的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