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養老服務>退休政策>

企業退休金的組成包括什麼?

退休政策 閱讀(5.68K)

企業退休金的組成包括什麼?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其中統籌養老金與現行稱謂的基礎養老金為同一概念。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企業職工的退休工資主要是由基本養老金組成,其中基本養老金在計發時又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地方養老金等主要三部分組成。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a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申領基本養老金計發月數參保人,再計發地方養老金:地方養老金=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2×本人繳費年限×1%。

注:關於a的取值,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大於等於0.6時,a=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小於0.6時,a=本人平均繳費指費除以0.6。指數化月平均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我國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前,基本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檔案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

各級人民政府要把社會保險事業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貫徹基本養老保險只能保障退休人員基本生活的原則,為使離退休人員的生活隨著經濟與社會發展不斷得到改善,體現按勞分配原則和地區發展水平及企業經濟效益的差異,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在國家政策指導下大力發展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同時發揮商業保險的補充作用。目前,按照國家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總體思路,未來基本養老保險目標替代率確定為58.5%。

今後基本養老金主要目的在於保障廣大退休人員的晚年基本生活。養老金在我國是一個比較敏感的話題。因為養老金畢竟涉及到退休人員的日後生活保障問題。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退休人員養老金領取是需要進行資格認定的,此時我們如果是作為退休人員的話,是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