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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起停止支付養老金呢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閱讀(3.21W)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的,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併實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併實施。

什麼起停止支付養老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