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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證據可以推翻司法鑑定

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閱讀(2.23W)

下列情形可以推翻原司法鑑定,重新申請鑑定:
(1)鑑定機構或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鑑定資格的;
(2)鑑定程式嚴重違法的;
(3)鑑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4)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內容。
【法律依據】
《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四十條,當事人申請重新鑑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
(一)鑑定人不具備相應資格的;
(二)鑑定程式嚴重違法的;
(三)鑑定意見明顯依據不足的;
(四)鑑定意見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什麼證據可以推翻司法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