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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辦菸草證新規有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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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菸草證新規有哪些規定?

2022年辦菸草證新規有哪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第七條 取得菸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生產菸草專賣品相適應的資金;

(二)有生產菸草專賣品所需要的技術、裝置條件;

(三)符合國家菸草行業的產業政策要求;

(四)國務院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 取得菸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經營菸草製品批發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專業人員;

(三)符合菸草專賣批發企業合理佈局的要求;

(四)國務院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 取得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經營菸草製品零售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三)符合菸草製品零售點合理佈局的要求;

(四)國務院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 取得特種菸草專賣經營企業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經營特種菸草專賣品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要的專業人員;

(三)符合經營外國菸草專賣品業務合理佈局的要求;

(四)國務院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菸草製品的銷售有哪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五條 取得菸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的企業,應當在許可證規定的經營範圍和地域範圍內,從事菸草製品的批發業務。

取得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應當在當地的菸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並接受菸草專賣許可證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 無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一次銷售捲菸、雪茄煙50條以上的,視為無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從事菸草製品批發業務。

第二十七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銷售非法生產的菸草製品。

第二十八條 菸草專賣生產企業和菸草專賣批發企業,不得向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菸草製品。

第二十九條 在中國境內銷售的捲菸、雪茄煙,應當在小包、條包上標註焦油含量級和“吸菸有害健康”的中文字樣。

第三十條 國務院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在必要時,可以根據市場供需情況下達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的捲菸、雪茄煙調撥任務。

第三十一條 嚴禁銷售黴壞、變質的菸草製品。黴壞、變質的菸草製品,由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監督銷燬。

第三十二條 有關部門依法查獲的假冒商標菸草製品,應當交由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公開銷燬,禁止以任何方式銷售。

第三十三條 假冒商標菸草製品的鑑別檢測工作,由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菸草質量檢測站進行。

菸草證分成生產企業許可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和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等不同的證件。不過,在我國,菸草企業屬於國有企業,基本上都是國家持股的。如若計劃成立菸草銷售公司的,應該先到當地的工商局瞭解一下許可證的辦理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