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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銷行政許可的程式規定是什麼?

行政許可 閱讀(2.19W)

一、撤銷行政許可的程式規定是什麼?

撤銷行政許可的程式規定是什麼?

行政機關撤銷行政許可要走的程式如下:

1、啟動,行政許可作出機關或者上一級行政機關自行啟動,依據申請人請求啟動撤銷程式;

2、立案;

3、調查取證;

4、聽證;

5、作出決定。

行政機關撤銷行政許可如果沒有告知當事人會有何後果,此時需要根據相關的撤銷行政許可程式來確定相關的情況,通常來說,行政機關撤銷行政許可未告知當事人屬於程式違法,如果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應依法賠償。

二、行政機關撤銷行政法許可未及時告知當事人有何後果

行政機關撤銷行政許可如果沒有告知當事人會有何後果,此時需要根據相關的撤銷行政許可程式來確定相關的情況,通常來說,行政機關撤銷行政許可未告知當事人屬於程式違法,如果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應依法賠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利害關係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行政許可:

1、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准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2、超越法定職權作出准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3、違反法定程式作出准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4、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准予行政許可的;

5、依法可以撤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

行政機關撤銷行政許可如果沒有告知當事人會有何後果,此時需要根據相關的撤銷行政許可程式來確定相關的情況,通常來說,行政機關撤銷行政許可未告知當事人屬於程式違法,如果給當事人造成損失,應依法賠償。

在當代的時候,行政許可主要指的就是在一些特殊的領域情況之下,要經過有關部門的批准同意之後才能夠採取行政許可的措施,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的話,沒有經過行政許可就不能夠從事某些行業,否則將會對此進行一定的處罰。當然行政許可內容或者是程式如果錯誤的話,也是可以提出撤銷權的許可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