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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執行滯納金有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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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強制執行滯納金有無上限

行政強制執行滯納金有無上限

1、我國的《行政處罰法》中,並沒有滯納金上限的相關規定;

第五十一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五十二條,當事人確有經濟困難,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的,經當事人申請和行政機關批准,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

2、交通違法行為中,有滯納金上限的規定。

公安部105號令中明確規定:違法當事人逾期不交納罰款的,按每日3%加收滯納金,但滯納金不得超過罰款本金數額。

3、因此,必須針對你的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滯納金是必須要交的,至於滯納金的上限,則要看你如何與處罰方溝通了。

法律為什麼不規定滯納金上限?某種意義上講,就是針對小額罰款的,如果規定上限是罰款本金,那小額的被處罰人,很可能就不會及時去交了,反正錢不多,如果不催討,連交不交都是個問題了!

二、行政強制執行的種類

(一)間接執行

間接強制執行是指行政主體通過間接手段迫使義務人履行其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或者達到與履行義務相同狀態的行政強制措施。

間接強制可以分為代執行和執行罰兩種

1.代執行。代執行就是指行政強制執行機關或第三人代替義務人履行法定義務,並向義務人徵收必要費用的強制執行措施。代執行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

2.執行罰。執行罰是指行政強制執行機關對拒不履行義務或不可替代的作為義務的義務主體,可以金錢給付義務,以促使其履行義務的強制執行措施。

(二)直接執行

直接強制執行是指義務人拒不履行其應當履行的義務時,行政強制執行機關對其人身或財產施以強制力直接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或者通過強制手段達到與義務人履行義務相同狀態的一種強制執行措施。

由於直接強制執行直接施加於人身或財物,造成對公民人身自由、財產權侵害的可能性較大,因此,適用直接強制執行必須十分慎重,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綜上所述,行政強制執行滯納金沒有上限,但必須要繳納,如果超時未繳納的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如果經濟有困難的,可以通過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總之對於行政處罰都應當繳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