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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申請強制執行不立案怎麼辦?

行政訴訟 閱讀(1.15W)

一、行政案件申請強制執行不立案怎麼辦?

行政案件申請強制執行不立案怎麼辦?

1、不間斷和法院執行庭的法院溝通,督促強制執行儘快進行;

2、進一步可以到執行庭的投訴科進行投訴,某某法官案件延遲不立案;

3、再進一步可以寫投訴建議書到法院。

二、申請強制執行後,多少時間能立案?

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為二年,從判決規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第一條規定,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九條,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託當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受委託人民法院收到委託函件後,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覆委託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

受委託人民法院自收到委託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託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託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託人民法院執行。

三、法院強制執行的程式:

(1)審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請執行書及有關法律文書後,應審查該申請執行是否合法適當。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決定對義務人強制執行時,應當先行通知義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動履行法定義務,否則將強制執行。

(3)準備強制執行。

(4)實行強制執行。應當表明身份,出示執法證件和執行根據;執行結束後,應將執行情況書面通知申請執行人。

行政案件申請強制執行不立案的情況主要是靠自己多與法院方面進行溝通協調和催促,他們如果還不立案那麼可以進行投訴。立案後就是通知履行和強制執行步驟了,非訴案件一般會在3個月有執行結果,另外還有6個月的,延長執行期限的,根據具體情況時間會有所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