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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不作為責任追究等級如何確定

行政訴訟 閱讀(1.37W)

一、行政不作為責任追究等級如何確定

行政不作為責任追究等級如何確定

1、消極履行:視情節給予戒勉談話、公開批評、書面檢討、取消評先資格等追究;

2、不作為: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公開檢討、經濟賠償、扣發工資、換崗等追究;

3、嚴重不作為: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經濟賠償、工資降級、警告、記過、降職、撤職、待崗、開除等追究;

4、瀆職: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行政不作為責任追究依據有哪些?

行政不作為責任追究依據是行政法規,對工作職責範圍內的工作消極怠工、敷衍應付、工作質量低劣等。從事的崗位出現責任事故,服務物件不滿意但尚未造成影響的;規劃管理、規劃監察工作人員對監控責任區違法建設工程發現不及時,未造成嚴重影響的。

三、行政不作為表現形式

行政不作為表現形式包括對行政相對人的申請不予受理或受理不予答覆,不履行行政合同中約定的行政義務,不履行基於行政主體的自身行為所派生的行政義務等。

行政不作為的主要表現形式有以下幾種:

1、在依申請的行政案件中,對行政相對人的申請不予受理或受理不予答覆。如高谷鎮大青村四組訴彭水縣國土局不處理土地糾紛一案。

2、在依職權的行政案件中,對受害人請求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申請或行政主體自己發現的需要立即實施救助義務的情形視而不見,置若罔聞,拖延履行行政義務。

3、在接到行政相對人的許可申請,求助申請或依職權發現相對人需要立即實施救助義務的情形後,藉故擺脫,無正當理由在法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內拖延履行行政義務。如馬康容訴彭水縣國土局不頒發建房許可證一案。

4、不履行行政合同中約定的行政義務,如張丹等五人訴彭水縣人事局、縣計生委不履行人事行政合同一案。

5、不履行基於行政主體的自身行為所派生的行政義務,如行政主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被確認違法後,賠償請求人向行政主體請法語行政賠償,行政主體不予答覆的行為。

如果是因為工作的職責範圍內出現的消極怠工和敷衍了事,造成了工作質量低劣出現了責任事故,都是追究責任的依據。而行政不作為的表現方式則是在行政案件中不受理或者是不予答覆,即使確實案件違法也不答覆當事人,這種需要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