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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行政拘留會轉刑事拘留?

行政處罰 閱讀(2.92W)

一、什麼情況下行政拘留會轉刑事拘留?

什麼情況下行政拘留會轉刑事拘留?

違法行為人在拘留期間,公安機關偵查發現,有證據證明違法行為人,有涉嫌構成刑事犯罪觸犯刑法時,公安機關會對違法行為人,變更強制措施轉為刑事拘留。檢察機關按照法律程式,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做批捕或不批捕決定。檢察機關決定批捕,由人民法院對犯罪嫌疑人作出有罪、無罪判決。

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式均有嚴格的規定。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

二、行政拘留會留案底嗎?

不會。但是會留有行政處罰記錄,行政處罰的處罰記錄,當地公安機關都會將相關檔案、資訊進行儲存的。但記錄不是對任何人都開放的,只有司法機關或者律師在辦理刑事案件時,報請有權機關審批後,記錄才對外提供。不對普通單位或個人提供查詢業務。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的通知規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為的記錄。又稱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在我國法律中一般指有過刑事犯罪前科的檔案記錄,而該犯罪檔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門儲存。

三、刑事拘留轉為逮捕會怎樣?

被刑事拘留轉為逮捕後,必須在逮捕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檢察院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於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於經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仍應當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有關機關應當在十日以內將處理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在拘留期間存在刑事犯罪的情況,可以將行政拘留轉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不會留有案底的,但是會留有行政處罰記錄。案底又稱犯罪行為的記錄,其只針對於刑事處罰案件。行政處罰記錄不對社會公眾開放,單位和個人不能私自調閱,由當地的公安局進行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