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行政處罰>

沒有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會有處罰嗎

行政處罰 閱讀(2.97W)

會有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未領取營業執照,而以合夥企業或者合夥企業分支機構名義從事合夥業務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停止,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 企業登記機關吊銷合夥企業營業執照的,應當釋出公告,並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沒有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會有處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