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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拘留是不是立刻就要拘留?

行政處罰 閱讀(9.02K)
辦理拘留是不是立刻就要拘留?
律師解答:一般為立即拘留,但有例外。律師解析:一般為立即拘留,但有例外。
一、當被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一般由立即公安機關送達拘留所執行
二、但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三條
對被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送達拘留所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七條
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致發生社會危險的,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標準交納保證金,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暫緩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