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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折抵拘役是否可以?

行政處罰 閱讀(1.13W)

對於生活中有的時候會由於違法犯罪活動而得到行政拘留或拘役的處罰。很多人對拘留和拘役的的區分不是很瞭解,也不知道行政拘留折抵拘役是否可以。行政拘留一般來說,是不可以折抵拘役的。在處理這個問題時,我們要對拘留和拘役的問題進行詳細的瞭解。

行政拘留折抵拘役是否可以?

如果行政拘留的原因與後邊判處刑罰屬於同一個犯罪行為,可以折抵刑期,否則是不可以的。

相關規定如下:

1、如在故意傷害行為,先進行的行政處罰,後因某種原因將傷害案件轉為刑事案件,那麼前期進行的行政拘留就可以折抵故意傷害罪的刑期。

2、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拘留日期應否折抵刑期等問題的批覆》,如果被告人被判處刑罰的犯罪行為和以前受行政拘留處分的行為系同一行為,其被拘留的日期,應予折抵刑期;如果被判處刑罰的是另一犯罪行為,則其被拘留的日期當然不應折抵刑期。

3、被告人被處以行政拘留,而且行政處罰執行地是在拘留所,實際上剝奪了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同時,被告人受到的行政處罰與其所犯的犯罪行為又是同一行為,在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期限的計算時,應該扣減被告人被行政處罰期間的天數。

拘役與管制和行政拘留的區別是:

1、拘役與行政拘留雖然都是短期剝奪自由的強制方法,但它們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區別:

(1)性質不同。拘役是刑罰種類之一;行政拘留屬於治安行政處罰。

(2)適用的物件不同。拘役適用於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適用於違反治安管,尚未達到犯罪程度的行為人。

(3)適用的機關不同。拘役由法院適用,而行政拘留則由公安機關適用.

(4)依據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適用以刑法為依據;行政拘留的適用以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為依據;

(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行政拘留的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 拘役主要適用於罪行較輕、但仍需短期關押改造的犯罪分子。

2、管制也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量刑種類。管制是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機關執行和群眾監督改造的刑罰方法。判處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勞動,在勞動中應當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3年。

針對行政拘留折抵拘役的問題,通過以上內容,有了一定的瞭解。法律規定中的每一種處罰都有其相對應的犯罪行為,一般情況下是不可相抵的,但也不排除特殊情況。我們要根據實際情況,更好地處理這些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