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時間根據情況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一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於其他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須進行調查,根據情節輕重及具體情況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後當場交付當事人或者在7日內送達當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條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