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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行停電是否屬於強制措施

行政處罰 閱讀(7.23K)

強行停電不屬於強制措施。《行政強制法》規定的行政強制措施是以下幾種: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三)扣押財物;
(四)凍結存款、匯款;
(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如果對居民生活採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等方式迫使當事人履行相關行政決定,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六十一條

強行停電是否屬於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