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行政處罰>

請問派出所最長可以拘留人多長時間

行政處罰 閱讀(1.53W)

公安機關拘留人一般可以拘留8到24小時,但不得超過24小時,情況複雜、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註明。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犯罪嫌疑人,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

請問派出所最長可以拘留人多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