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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中的危害後果是什麼?

行政處罰 閱讀(3.28W)

民事主體在實施侵權行為之後,會被認定為已經實施了侵權行為,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但是不是所有的民事主體,都會按照既定的規定,承擔處罰責任,對於那些不承擔行政處罰的情形是比較常見的,具體來說,行政處罰中的危害後果是什麼呢?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行政處罰中的危害後果是什麼?

一、行政處罰中的危害後果是什麼?

行政處罰有可能會留下案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

(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因您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執行處罰決定,當地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對您做出加處罰款的決定。

根據《菸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式規定》第五十二條規定:行政處罰決定作出後,當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面履行。到期不繳納罰款的,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同時,對於當事人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根據相關規定菸草專賣部門可以採取的措施還有:

(1)《菸草專賣行政處罰程式規定》第五十五條:當事人逾期既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菸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第六項:不執行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決定的,發證機關可以責令持證人暫停菸草專賣業務、進行整頓,直至取消其從事菸草專賣業務的資格。

因此,您沒有在規定時間內處理罰款,當地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法律規定有權對您加處罰款。

二、行政處罰

狹義的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

廣義的行政處罰除了包含上述狹義的內容外,也包含企事業單位規定的一些行政人事處罰內容。

公正、公開原則:

處罰公正原則是指行政處罰的設定和實施必須與相對人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相當。行政機關在處罰中對受罰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對待。

處罰公開原則就是指行政處罰的依據、過程及結果必須公開。行政機關對於有關行政處罰的法律規範、執法人員身份、主要事實根據等與行政處罰有關的情況,除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者損害其他公民或者組織的合法權益並由法律、法規特別規定的以外,都應向當事人公開。

行政機關會啟動強制性的程式,並且會使行政機關的職員督促責任主體實施,對於那些不承擔既定的處罰主體,將會給自己日後的生活帶來不便。若沒有能力承擔賠償責任,可以提出延期的請求,但是並不是提出就會被受理。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