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行政處罰>

行政拘留應當在體檢後多久收押

行政處罰 閱讀(3.16W)

拘留所對被拘留人員進行體檢後,檢查後沒有異常的,應該立即收押,有異常的,拘留決定機關應當出具相關情況說明。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十六條規定: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應當由醫生對其進行健康檢查,並填寫入所健康檢查表。
發現被拘留人身體有傷或者情況異常的,拘留決定機關應當出具相關情況說明,拘留所詳細登記傷情或者異常情況,並由送拘人員和被拘留人簽名確認。
行政拘留的體檢費是要自己出的,除非進入強制戒毒所,監獄,拘留所看守所才免費。
派出所無權決定行政拘留,行政拘留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決定。行政拘留處罰合併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治安管理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決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決定。

行政拘留應當在體檢後多久收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