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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司法鑑定多久出結果

精神司法鑑定多久出結果。根據司法鑑定程式通則第15條規定,司法鑑定機構對符合受理條件的鑑定委託,應當及時作出受理的決定,不能及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通知委託人。對通過信函提出鑑定委託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通知委託人。對疑難複雜或者特殊鑑定事項的委託,可以委託人協商確定受理的時間。第26條規定,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在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協議書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委託事項的鑑定。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的技術問題或者檢驗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間可以延長延長,一般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完成鑑定的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在鑑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鑑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進入鑑定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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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司法鑑定程式通則》 第二十八條

 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鑑定委託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
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鑑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
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鑑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在鑑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鑑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鑑定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