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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獲取公民資訊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惡意獲取公民資訊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律師解析:我國刑法沒有規定惡意獲取公民資訊罪,只規定了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本罪立案標準是:
有犯罪事實並且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本罪的有犯罪事實是指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事實。
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是指沒有違法阻卻和責任阻卻事由。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資訊,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