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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參與賭博如何處理

要看具體情況定。要看構不構成賭博罪,如果構成,而且之前立案了,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沒有立案的,不再追究。如果不構成賭博罪,之前作為治安案件立案了,那要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如果沒有立案,也不追究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1、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2、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3、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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