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解答>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的定義

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將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的行為。本罪的構成要件有: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防治固體廢物汙染環境的管理制度。
二、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將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的行為。
1、必須是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為。
2、實施了將境外的固體廢物傾倒、堆放、處置的行為。所謂傾倒,是指通過船舶、汽車等運載工具向我國境內任何地方傾卸固體廢物的行為;堆放是指將境外的固體廢物任意堆存在我國境內的任何地方;處置是指在中國境內將中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行焚燒和用其他方法改變固體廢物物理、化學、生物特性的方法,達到減少已產生的固體廢物數量,縮小固體廢物體積,減少或者消除其危險成份的活動,或者將固體廢物最終置於符合環境保護規定要求的場所或者設施不再回取的活動。
本罪屬行為犯,只要實施了進境傾倒、堆放、處置固體廢物的行為,即構成犯罪。
三、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本罪。單位也可成為本罪主體。
四、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過失不構成本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將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造成重大環境汙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