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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既遂的量刑標準是?

環境汙染罪 閱讀(1.15W)

一、中國對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既遂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中國對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既遂的量刑標準是?

根據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 違反國家規定,將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造成重大環境汙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未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許可,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環境汙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以原料利用為名,進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和氣態廢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刑法解釋

本條第一款是關於違反國家規定,將中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行為及其刑事處罰的規定。“固體廢物”是指在生產建設、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汙染環境的固態、半固態廢棄物質。這類廢物對環境和人類健康的損害是極難甚至根本無法補救的。消除這類廢物的危害,往往需要較高的技術並耗費大量資金。在歐洲,處理一噸有毒有害廢物約需花費一千美元,若送到非洲國家去處置,每噸僅需費用十美元。因此,一些已開發國家,千方百計將本國的有毒有害廢物和垃圾轉移到國外處置。為了保護人類健康,限制已開發國家轉移汙染和保護開發中國家免受汙染轉移之害,《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全體代表在瑞士巴塞爾通過了該《公約》。我國政府於簽署了該《公約》。按照《公約》的規定,任何國家皆享有禁止《公約》所指危險廢物自外國進入其領土或在其領土內處置的主權權利。我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明確規定,禁止中國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表達了我國政府在這個問題上的明確態度。

環境安全是一個國家最重要的、最需要維護的事情。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對環境的汙染極大,會對國家的環境安全造成極大的威脅,最終受到傷害、承擔後果的會是我們人類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