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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刑罰的還是犯罪嗎

算的。刑事責任和刑事處罰是兩個不同概念,刑事責任包含犯罪和刑罰兩個問題,而刑事處罰主要指刑罰。免予刑事處罰,只是免除對被告人刑罰而沒有免除對被告人的犯罪認定。所以,從這個角度說僅免於刑事處罰仍是在追究刑事責任。免予刑事處罰的前提是必須確認被告人構成犯罪,在當前的司法實踐中,免予刑事處罰雖不具有刑罰的性質和作用,但卻是刑罰的必要補充,具有不可替代的法律地位。

免除刑罰的還是犯罪嗎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