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解答>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應該如何認定暴力取證罪

暴力取證罪的認定要件有以下: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人身權利和國家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司法工作人員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司法工作人員,與刑訊逼供罪相同。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確的逼取證言的目的。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應該如何認定暴力取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