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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為犯罪怎麼理解?

不作為犯罪怎麼理解?
律師解析:不作為犯罪是指行為人負有實施某種積極行為的特定法律義務,能夠實施而不實施,構成犯罪的行為。
不作為是相對於作為而言的,不作為也是行為的一種表現形式。簡單概括不作為犯罪,用六個字簡述就是應為、能為、不為。
不作為犯罪成立的條件如下:
1、行為人負有實施某種積極行為的義務。義務來源:法律規定的義務;職務或業務要求的義務;先行行為引起的義務。
2、行為人能履行特定義務而未履行。“能履行義務”不僅意味著行為人具有防止結果發生的積極行為的可能性,而且意味著具有防止結果發生的可能性。即行為人能採取措施,並且此措施可能防止結果發生。
3、由於行為人未履行特定義務而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的危害結果。這是不作為行為達到犯罪程度的客觀標誌。換句話說,就是行為人履行作為義務可以避免結果發生時,不作為才可能成立犯罪。
刑法規定的不作為犯罪有遺棄罪,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戰時拒絕、逃避徵召、軍事訓練罪,戰時拒絕、逃避服役罪,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玩忽職守罪等。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