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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認定犯罪

交通肇事逃逸罪認定條件:
(1)行為人的交通肇事行為必須達到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程度,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後逃逸的前提和基礎。如果行為人沒有造成上述嚴重後果而逃逸的,則不應認定該行為人交通肇事後逃逸,僅能作為治安處罰的從重情節考慮。
(2)行為人在逃逸時必須明知自己的行為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這是行為人的主觀認知因素。如果行為人沒有意識到交通事故的發生而離開現場,則不能認定為交通肇事後逃逸,只能認定其構成一般交通肇事罪。
(3)逃逸的目的是為了逃避法律追究,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後逃逸的一個重要因素。
實踐中,肇事人逃跑的目的大多是為了逃避法律追究,但也有少數人是因為其他目的,如害怕遭到被害人親友及其他圍觀群眾的毆打而逃跑,這些人往往在逃離現場後,很快通過報告領導或報警等方式,接受法律的處理。顯然,這些人的主觀惡性要小得多,因此,有必要在認定時加以區分,以保證準確適用法律,做到不枉不縱。
(4)行為人的逃逸行為不應僅限於逃離事故現場。
我國刑法規定的交通肇事後逃逸並不是單指的當場逃逸,也包括事後逃逸,關鍵是看行為人的主觀目的與社會危害性,交通肇事後,雖及時將被害人送往醫院搶救,但在之後卻畏罪逃跑的仍應認定為交通肇事後逃逸。
根據《刑法》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認定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