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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預備形態的概念和特徵

犯罪預備亦稱預備犯,是為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行為。故意犯罪中介於犯罪決意與著手實行犯罪之間的一個階段。
特徵如下:
(1)行為人已經開始實施犯罪的預備行為。
(2)行為人尚未著手犯罪的實行行為。
(3)行為人的意圖和目的,是為了順利著手實施和完成犯罪。
(4)犯罪在實行行為尚未著手時停止下來,是由於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刑法》第二十二條 為了犯罪,準備工具、製造條件的,是犯罪預備。 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犯罪預備形態的概念和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