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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能否構成特殊累犯?

未成年人能否構成特殊累犯?
律師解析:如果認為特殊累犯包括未成年人犯罪的話,那麼立法時在把未成年人犯罪排除在累犯之外的同時又把未成年人犯罪納入特殊累犯之中,豈不是自相矛盾,有違了立法意圖。故不能構成累犯。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