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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騙取出境證件罪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構成騙取出境證件罪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律師解析:構成騙取出境證件罪需要滿足的條件有:
1、客體上侵犯了國家機關對出境證件的正常管理活動和對國(邊)境的正常管理秩序;
2、客觀方面表現為以虛假名義從國家主管機關騙取護照、簽證等出國(邊)境所必需的出境證件並用於犯罪活動的行為;
3、主觀方面為故意;
4、主體為單位和年滿十六週歲的自然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條
勞務輸出、經貿往來或者其他名義,弄虛作假,騙取護照、簽證等出境證件,為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使用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