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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賭博上班的網路員工判刑

法律規定賭博上班的網路員工判刑
律師解析:隨著司法機關加大對博彩網路賭博等犯罪“技術供應鏈”犯罪的打擊力度,很多案件中技術開發人員、網路服務提供者都浮出水面。程式設計師為他人實施賭博犯罪活動提供網路直接幫助的,構成賭博罪共犯,是會被判刑的。程式設計師如果參與制作了賭博工具,就構成了刑法意義上的共同犯罪,是會被處罰,實施制裁的。法律依據:《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明知他人實施賭博犯罪活動,而為其提供資金、計算機網路、通訊、費用結算等直接幫助的,以賭博罪的共犯論處。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參與國(境)外賭博,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