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刑事辯護解答>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有期徒刑的刑期是多長時間

三種情況:
1、有期徒刑最低六個月,最高不超過十五年。
2、數罪併罰執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過十五年,但不得超過二十年。
3、由無期徒刑或者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後減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過二十年。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押送監獄執行刑罰,凡有勞動能力的罪犯,應當參加勞動,除接受教育改造外,強迫接受勞動改造。
【法律依據】《刑法》第四十五條,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九條規定外,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刑期是多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