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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不還如何定性為詐騙

看借款人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故意,即行為人在借錢時就具有不歸還的意圖。詐騙罪以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為目的作為主觀構成要件的,因此,借款人“借錢”只是其虛構的幌子,主觀上根本沒有歸還的意圖,即可認定為詐騙罪。如借款人在借款時卻具有歸還的意思,往往只是因為客觀原因造成債務不能及時歸還,則不能認定為詐騙。

借錢不還如何定性為詐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