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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護人妨害作證罪的成立條件是什麼?

辯護人妨害作證罪的成立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辯護人妨害作證罪的構成要件為:
1.犯罪主體為刑事案件中的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
2.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人身權利與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
3.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刑事訴訟中,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反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的行為。
4.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六條
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證人證言或者其他證據失實,不是有意偽造的,不屬於偽造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