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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暴力構成故意傷害罪嗎

間接暴力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需要分析是否符合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
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要件有:
客體要件
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
客觀要件
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1.要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2.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是非法進行的
如果一種致傷行為為法律所允許,就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3.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損害,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主體要件
故意傷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週歲未滿16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致人輕傷的,則須已滿16週歲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主觀要件
故意傷害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結果,而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間接暴力構成故意傷害罪嗎